关于加强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浏览数:840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7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函科(2010)649号
关于加强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规划局、建设局(委)∶
为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工作,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筑设计方案节能设计专项说明编制要点》和《江苏省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点》,现予印发,并就加强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根据《条例》、《办法》的规定,各市规划局、建设局应抓紧建立相关制度,明确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工作流程,确保《条例》、《办法》相关要求的落实。
二、建设单位报送的新建建筑设计方案应单列节能设计专项说明,其内容应当符合《江苏省建筑设计方案节能设计专项说明编制要点》的要求。
三、市建设局(委)要组织专家或委托本地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江苏省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点》进行审查,审查人员应是经我厅认可公布的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图建筑节能审查人员,出具审查意见(见附件3),加盖江苏省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专用章(由我厅统一定制、下发)。
四、对未通过市建设局(委)建筑节能审查的建设项目,市规划局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附件
⒈《江苏省建筑设计方案节能设计专项说明编制要点》
⒉《江苏省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点》
⒊《江苏省建筑设计方案节能设计审查表》